版主考勤工资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姜堰人民论坛-姜堰第一门户社区

 找回密码
 加入人坛
搜索
查看: 1078|回复: 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两名男子跨省抢劫十余次杀8人被执行死刑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6-7 07:57:4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珠海讯) 先后流窜到山东、广东、河南、安徽多个省市抢劫,致使五名出租车人员和一家三口惨死,其中连一名1岁小孩也没放过。昨日经最高法核准,制造系列惨案的两个魔头在珠海被执行死刑。

据了解,被告人李春(1983年生于山东广饶、初中文化)、魏晓辉(1982年生于山东广饶、初中文化)均为80后。

昨日,当法官宣布将两被告押赴刑场时,被告李春面无悔意反而始终面带微笑。

案情

杀死8人两被告领死

昨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核准裁定,被告人李春、魏晓辉因从2005年至2006年两年内先后流窜到山东广饶、青岛、淄博;广东珠海、东莞、韶关;河南罗山及安徽太微等地,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抢劫,其中被告李春参与抢劫16次,参与抢劫财物共计221335元及港币50元,被告魏晓辉参与抢劫14次,参与抢劫财物共计219985元及港币50元。在抢劫过程中,两被告共同致8人死亡,2人轻微伤。

经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二审分别判处两被告死刑,昨日经全国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两名抢劫杀人魔头在珠海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恶行一:抢劫出租车 多名的哥惨死

经查明,2005年6月12日下午,被告人李春、魏晓辉和吕固军(另案处理)在山东青岛购买了作案工具,预谋抢劫。当天19时许,三人在青岛搭乘被害人苏厚国驾驶的出租车,当车沿济青高速公路行驶至潍坊西出站口附近时,吕固军掏出仿真手枪指着苏厚国的头部,推打中吕固军用仿真枪砸被害人苏厚国的头部,被害人苏厚国挣脱打开车门逃走。与此同时,在后座跟车的被害人马建东见状拉住身旁的李春,李春拔出匕首往马建东胸、腹部连捅数刀致其死亡。

2006年8月5日23时许,被告人李春、魏晓辉、梁光令在东莞搭乘被害人刘志勇驾驶的出租车,当出租车途经一偏僻处时,梁光令叫被害人停车,李春趁机拔掉车钥匙并用匕首逼住刘志勇,魏晓辉从后面卡住刘志勇的脖子,三被告人将刘志勇拉到后排座,将其手脚捆绑起来,并从刘志勇身上及车上搜得130元、港币50元及身份证、驾驶证等物。之后,被告人李春、魏晓辉劫持被害人行至一路边香蕉林,将刘志勇按倒在香蕉林的小水沟内,直至被害人溺水死亡才松手。

2006年8月29日中午,被告李春、魏晓辉来到韶关,21时许,两被告人搭乘被害人刘忠华驾驶的出租车,当车行至董塘镇八矿附近路段时,被告人李春突然拔掉车钥匙,被告人魏晓辉用天线连接线勒住刘忠华的脖子,李春用匕首威胁刘忠华并用封口胶带捆绑刘忠华的手脚和嘴巴将其控制。随后,魏晓辉在车上将刘忠华勒死。二被告人抢得手机一部和现金100多元。

2006年9月3日20时许,两被告携带跳绳等作案工具,搭乘被害人张亮驾驶的出租车,谎称去赵集乡。当车行至赵集乡大王庄村北路段时,被告人李春突然拔掉车钥匙,出租车失控撞到路边树上后停下。被告人魏晓辉随即用跳绳套住张亮的脖子,被告人李春拔出匕首威胁并拉住套在张亮脖子上的跳绳,将其拉下车,二被告人拉着张亮到路边将其勒死后,从张亮身上搜得现金30元、爱立信手机一部和小灵通手机一部。而后,二被告人驾驶劫取的出租车逃离现场。

此后,两被告先后流窜广东、河南等地多次抢劫出租车,出租车司机均因弃车逃脱免遭杀害。

恶行二:谎称不抢车 骗杀摩托车司机

2006年8月21日20时许,被告李春在一酒店附近搭乘被害人钟东林驾驶的摩托车,被告人魏晓辉携带作案工具按二人事先分工在某路段等候接应。当被害人钟东林驾车搭载被告李春行至该路段,被告李春叫被害人钟东林停车,随即上前用电话线勒住被害人钟东林的脖子,被告人魏晓辉见状冲上来拔掉车钥匙,二人对被害人钟东林实施抢劫。

其间钟东林已挣脱跑开,并称认识李春,李春听后谎称只抢钱不抢车,但在被害人钟东林上前拿钥匙时,李春立即用电话线套住其脖子,与魏晓辉一起勒被害人钟东林的脖子,直到其倒地没有反应后,两被告人将被害人钟东林拖到附近路边草丛里,将尸体弃于路边甘蔗林里的一条小水沟内,抢得被害人钟东林手机一部、几十元钱、身份证。

恶行三:入室抢劫杀死一家三口

2006年9月1日凌晨,两被告逃至河南省罗山县预谋抢劫,在该县东铺乡吴老湾村,见一房屋内有人走动,两被告人决定入屋抢劫。


二被告人持铁锤和匕首爬墙潜入该房内,然后打开房门进入一房间,见当时躺在床上睡觉的有被害人李本刚和妻子陈华、长子李明明(9岁)、次子李思思(1岁)。被告人李春即上前用铁锤打击被害人李本刚的头部,被害人陈华被惊醒后,被告人李春又用铁锤击打被害人陈华的头部,之后又用手掐住被害人李本刚的脖子,再用匕首刺被害人李本刚的头部。此时,被告人魏晓辉见被害人陈华仍在叫喊,又用铁锤继续击打陈华的头部。此时,睡在旁边的李思思惊醒啼哭,被告人魏晓辉随即用手掐其脖子。

同时,被告人李春将在床上挣扎的被害人陈华拖到地上,用衣服勒其脖子。在三名被害人均没有反应后,二被告人从房内搜得现金人民币约130元、波导手机一部(经鉴定,价值460元),并劫取两辆自行车(经鉴定,价值360元)后逃离现场。当时躺在床上的李明明见状不敢出声,得以幸免。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2-6-7 07:59:46 |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2-6-7 09:33:50 | 只看该作者
千刀万剐也不为过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2-6-7 09:54:40 | 只看该作者
恶有恶报!善有善报!
5#
发表于 2012-6-7 11:38:46 | 只看该作者
疯子
6#
发表于 2012-6-7 17:20:58 | 只看该作者
这世界太疯狂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人坛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姜堰论坛|姜堰人民论坛|姜堰第一门户社区 ( 苏ICP备18040877号-1 公安备案:浙公网安备33010802004735号  人坛成长的足迹:   

GMT+8, 2024-11-29 11:54 , Processed in 0.159621 second(s), 23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