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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收费考虑社会接受水平 将重新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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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3-16 17:43: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交通收费考虑社会接受水平 将重新定标准
出处:新京报 时间:2009-02-20 08:16:56 [大 中 小] 查看全部评论
  为规范交通和车辆收费管理,财政部昨日(19日)表示,要对涉及交通和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并重新合理核定收费标准。


  随着燃油税实施,将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为了使政策落到实处,这份由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共同下达的通知强调,各地要对本行政区域出台的涉及交通和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逐项重新审核,严禁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各地区、各部门越权出台的与公路、水路、城市道路维护和建设有关的各类收费项目,将一律取消。而收费标准也将考虑到社会能接受的水平,不能完全以投资额多少来确定。清理工作完成过后,涉及交通和车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等措施,也将重新公布。
沙发
发表于 2009-3-16 17:49:36 | 只看该作者
上面精神是好的,就是到下面以后执不执行就难说了!
板凳
发表于 2009-3-16 17:50:12 | 只看该作者
上面伸不到下面
地板
发表于 2009-3-17 17:27:19 | 只看该作者
部门利益,很难突破!慢慢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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