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者 发表于 2008-5-30 12:35:09
:victory: :victory: ;P ;P行者 发表于 2008-5-30 12:35:37
:handshake :handshake :( :(行者 发表于 2008-5-30 12:36:05
:victory: :victory: ;P ;P行者 发表于 2008-5-30 12:36:38
嘉耦曰配.与他(她)是否合得来。如两者之间。有意合之。且经一段时间之交友。认为可合者。可合之。不必多考虑者也。是一己之命也。唯必有善果结之。行者 发表于 2008-5-30 12:36:50
lovely: lovely: lovely:行者 发表于 2008-5-30 12:37:07
白云初晴,幽鸟相逐。以往君尔之日子是昏暗晦涩者。如今一扫所有之酶气。白云亦初晴。幽鸟相逐於太空中。君尔之缘也。必可成。且是令人羡慕者。放手去做可也。行者 发表于 2008-5-30 12:37:29
风弄竹声,只道金佩响;月移花影,疑是玉人来。行者 发表于 2008-5-30 12:37:32
:P :P :P才郎 发表于 2008-5-30 12:37:48
;P ;P ;P行者 发表于 2008-5-30 12:37:49
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虽执鞭之士。吾亦可为之即是表明。伊既然是可敬之士。我可为之。易言之。伊人情有所锺之时。吾对伊人亦可好好对待。两者之情合之时。必须相对待也。不宜置之不理耶。此时。将是君之大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