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者 发表于 2008-5-30 12:37:59
:victory: :victory:行者 发表于 2008-5-30 12:38:16
风弄竹声,只道金佩响;月移花影,疑是玉人来。行者 发表于 2008-5-30 12:38:21
:handshake :handshake :( :(行者 发表于 2008-5-30 12:38:41
一则以喜,一则以惧.此尘世之事。无以两全其美者。甚至有人曰。世人之事耶。十之八九不如意。如此反覆不以之世景下。吾人该以如何面对。啻好面对现实。就事情分析。研判。取舍之。不宜奢求之。但亦不必为小挫而气馁欤。行者 发表于 2008-5-30 12:38:44
:victory: :victory: ;P ;P行者 发表于 2008-5-30 12:39:07
男女之婚姻是终身大事。是决定人生一生幸福之大事。爰之。不得以逾越。不正。强行等。手段行之。必须以正当方式取得对方之芳心。两相情愿之下完成。如违反上述原则行之时。虽结合。惟两者之间。貌合神离。不得行之。否则良缘亦为此破坏无遗。行者 发表于 2008-5-30 12:39:13
:victory: :victory:行者 发表于 2008-5-30 12:39:31
茍有可观。亦即是指一定姻缘之完满。端赖於深挚之爱情为基本。即可因之。情深。自不致於计较五美之合。才子貌美为要件。更不愿取伊之财富。方能疼之伊人。是情深为婚姻之基础也。行者 发表于 2008-5-30 12:39:39
:P :P :P行者 发表于 2008-5-30 12:39:58
男女之婚姻是终身大事。是决定人生一生幸福之大事。爰之。不得以逾越。不正。强行等。手段行之。必须以正当方式取得对方之芳心。两相情愿之下完成。如违反上述原则行之时。虽结合。惟两者之间。貌合神离。不得行之。否则良缘亦为此破坏无遗。